{{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山寨在我国已经逐渐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不法份子经常利用名牌效应,仿造一些伪劣产品来销售。最近,相关的“山寨”药厂就被查处了!据吉林省龙潭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介绍,自2008年起,分局接到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的举报:在市场上出现几种感冒药,其包装盒所使用的“蓝、红、黄”图形商标,与吴太药业生产的“感康”上的三色标极为相似,涉及侵权,吴太药业要求工商机关对涉嫌侵权的几家药品厂商进行查处。经查,注册号为1202300的“蓝、红、黄”三色平行四边形组合商标是吉林省北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第五类的注册商标,现许可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在感冒药上使用。同时,该药品还有一注册商标“感康”。而遭投诉的涉嫌侵权的感冒药,在包装盒上使用了与“蓝、红、黄”相近似的图形作为包装图案,容易使消费者混淆及误认。别的药品靠着山寨争夺市场,身为正版的吴太药业自然要讨个说法。5家药厂侵权涉案金额达300万元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未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自2008年来,吉林省龙潭工商分局加大执法力度,先后立案查处了山西晋城海斯药业、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等5家侵犯“三色标”专用权行为案,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11月14日,据吉林省龙潭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已对侵权的5家药厂进行了处罚,其中,省内一家药厂假冒该“三色标”的药品涉案金额为168万元,被处罚金10万元。龙潭工商分局的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冬季是感冒多发季节。在购买感冒药时,要认准注册商标和生产厂家,以免买到冒牌药品,影响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