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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消息,苹果申请的零售店设计商标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批准。
苹果店铺的商标描述,一个清晰的玻璃店面,在店铺内摆放长方形的凳子和桌子,后面的墙壁上镶嵌视频显示屏。
2012年,中国昆山曾出现“山寨”苹果店,里面张贴苹果logo,摆放木桌子。店铺让人看起来很真实,就连销售员也认为自己是为苹果工作。中国迅速关闭此店铺,它没有获得苹果授权。
乔布斯生前对店铺设计相当有兴趣。2003年,苹果获得专卖店浮动玻璃楼梯专利,专利发明者名单中就有乔布斯的名字。
苹果公司早在2010年5月就为该专卖店设计申请商标,以保护专卖店内部设计,今年1月22日商标获得批准。
该商标权在美国本土有效,一般来说在本国寻求商标保护的企业,同样也会在其它业务运营的国家申请保护。
苹果在美国有250家零售店,还在其它十多个国家开设了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