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马仕”中文商标争夺战

阅读:762 2019-03-07 09:42:52 来源:网络

据了解,“爱马仕”商标早在1977年在国内就被注册了国际通用的英文商标“hermes”,而“爱马仕”的中文商标却迟迟没有进行注册,这令人感到非常的意外。因此,达丰制衣在抢注该中文商标应用于服装类商品时遭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于是,爱马仕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告上法庭,但商评委的驳回裁定被法院维持了。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爱马仕国际在庭审过程中表示,“hermes”品牌在1977年9月2日注册“hermes”商标。该商标及图形最先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3类化妆品商品上,之后被核准用在皮、革、衣物等商品上。爱马仕国际还出具证据,爱马仕国际曾经以“hermescup、爱马仕杯”和“爱马仕”和“hermes”的名义分别出现在赞助香港赛马会与《大公报》等媒体上。同时,爱马仕国际还提出抢注“爱马仕”的达丰制衣是对“hermes/爱马仕”翻译,请求法院重新作出裁定,而商评委及第三人达丰制衣公司认为裁定已清楚事实、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有些业内人士对此指出,中文商标越来越多被注册,国际品牌也都按捺不住。相信会吸取“爱马仕”中文商标一案的教训,国际品牌将更加重视中文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转让,为品牌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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