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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4日,宝安法院开庭审理一宗商业好伙伴抢注商标的案件。由于杰特明公司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导致其海外商标被海外代理商希思公司、思迈公司抢注,因此,发生的商标纠纷,打起了一系列官司。
双方曾是商业合作的好伙伴
莫章维先生是从事手电筒等照明设备生产的,他拥有深圳市杰特明电子公司与金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包括照明器材在内的进出口等业务的李文杰先生拥有广州希脉商贸有限公司与香港思迈工贸有限公司。莫章维的弟弟莫章卓在中国成功申请注册jetbeam商标,核准使用于手电筒等照明器材商品上。后来,莫章卓授予“金柏”使用jetbeam商标的许可权。然而,金柏于2010年1月授权“希脉”、“思迈”在全球范围内使用jetbeam商标并允许销售“jetbeam”系列产品。
遭代理海外抢注商标
在莫章维先生与李文杰先生合作的过程中,发现jetbeam商标遭到思迈公司在香港、澳大利亚以及欧盟抢注,并且还在其公司网站、论坛等发布新闻声称jetbeam为其旗下品牌。因此,莫章卓、莫章维于2012年8月5日终止“希脉”、“思迈”使用jetbeam商标的授权,并发出律师函要求不得再使用其商标以及清偿货款等。
商业合作伙伴失和打官司
让人意外的是,“希脉”、“思迈”竞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先将“杰特明”、莫章维等诉至宝安法院,并要求赔偿损失2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对此,“杰特明”、莫章维等同样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希脉”、“思迈”进行法律反击,要求“希脉”、“思迈”登报以及论坛上道歉,并赔偿损失20万元以及相关的调查费等。在后来,“杰特明”、莫章维等再次把“希脉”、“思迈”等诉至深圳市中院,因其侵犯专利权。要求其道歉并赔偿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以及调查费、诉讼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