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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商标尚未注册成功,你就投入使用该商标,可能会牵涉到冒用注册商标罪。近日有新闻爆出:“胖达人”是知名的面包品牌,但该品牌却在大陆尚未注册成功,然而却已在大陆使用“胖达人”商标。对此,工商部门表示:若“胖达人”商标在大陆无法提交相关证明,可能会牵涉到冒用注册商标罪。
对于商标在没有成功注册之前使用是否属于违法的行为?有网友对这问题发表不了意见:网友1、是不违法的,若在未取得商标注册证书时,就在市场上使用,但有可能会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构成侵权行为;网友2、商标自申请之日即可使用,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商标专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若出现复制或模仿的商标行为,你无法通过商标法进行维权;网友3、若你使用的未成功注册商标在与先申请的且已获准注册的商标有冲突就会构成侵权行为,若没有发生冲突,不管是否申请都是不违法的,只要不打注册标记“圈r”。
然而,在成功注册的“胖达人”商标在上海使用,此前该商标已在台湾成功注册。明显的是,“胖达人”商标在大陆的使用与网友回答均不一样,虽然台湾与大陆的商标法存在一定的差别,但,“胖达人”商标在上海使用是否会以冒用注册商标等罪名立案呢,大家拭目以待吧!